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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大新 副院长
2020-12-18 15:5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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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大新,男,中共党员,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学博士;现任会计学院副院长,会计思想史研究所所长,会计文化与东方文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兼任中国会计学会会计史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社科基金评审专家、《会计研究》等多家期刊的外审专家。

近年来,积极推进有科研底子的教学;分别为本科生和硕、博士研究生开设《会计思想史》《红色会计史概论》《会计史学理论与方法》等课程,主持完成省级教改重点项目1项、校级教改重点和一般项目多项。

坚持深耕会计史领域,通过历史研究不断推进会计基础理论研究;在《会计研究》《经济学动态》《经济学家茶座》《财务与会计》《中国社会科学报》《社会科学报》《中国会计报》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随笔和书评近50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项、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2项,联合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社科学术社团主题学术活动资助项目和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各1项。

先后获“山东财经大学社会实践‘三千计划’优秀指导教师标兵”(2024年)、“山东财经大学十佳教师”(2025年)、“省委教育工委优秀共产党员”(2026年)等荣誉称号。

电子邮箱:wudaxin@sd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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