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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1学期工作量通知
2016-11-28 16: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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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学周数说明(1)本学期普通本专科生集中考试的课程授课结束周为17周的上课时间为1-18周,实际教学周数17周,加1周阅卷工作量,总教学周数为18周,2016级新生为4-17周,实际教学周数14周,加1周阅卷工作量,总教学周数为15周;(2)其他随堂考试课程根据实际上课情况计算教学周数。在第16周或之前结课的所有课程,均在最后一次授课时段进行考试;在第17周结课的户外体育类、实验或实践课、听说视听类、论文类等课程均在第17周最后一次授课时段进行考试,在第17周结课的其余随堂考试课程,安排在第18周授课时间段内进行考试。实际教学周数为课表结束周-实际起始周,总教学周数为课表结束周-实际起始周+1;

2、统计时间安排 为保证按时完成本学期工作量统计工作,请各位老师务必按照下列时间段完成统计工作:

(1)导入数据已根据历史数据进行了部分双语课、全外语课的更新,尚未更新的请任课教师于2016年12月5日中午12点前申报开新课、双语课、全外语课,教学秘书从下发的教学任务表中抽取相关记录并汇总后于2016年12月6日下午5点前交教研科审核(注:开新课是指教师讲授学校从未开设过的课程(课程内容与以往的所有课程内容有70%以上的不同);双语课是指使用外语原版教材(不包括外语类专业的课程)、双语授课(外语授课占50%以上)、外语试卷的课程;全外语课是指使用外语原版教材(不包括外语类专业的课程)、全外语授课、外语试卷的课程。)教学秘书提交给教研科电子版材料时一定从所给文件夹中的教学任务表中复制全部数据列,不要自己做表格;

(2)教师登录工作量统计系统录入指导类、命题、独立实践课等工作量数据,教师填报后需要经过审核并生成数据后总数方可体现在工作量卡中,2016年12月7日下午5点准时关闭指导类、独立实践课以及辅修类工作量的录入功能,监考工作量录入再行通知

(3)2016年12月9日下午5点前,教学秘书打印各相关报表,报相关科室审核;

(4)2016年12月14日下午3点前,任课教师可以登录系统查看除考试类命题和监考之外其它工作量统计情况,如有错误,请及时向教学秘书提出修改;

 特注:监考工作量填写时间和工作量卡打印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