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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辅修2016-2017-2学期选课与缴费的通知
2016-12-05 11: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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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修规定

根据学校的辅修文件: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若学生在主修专业必修课中已修读内容、要求及难度相同或更高的同类课程,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本人提出申请,经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可予免修,承认其成绩和学分。

1.  2014会计辅修专业:毕业论文4学分

2. 2015会计辅修专业课程开设如下:

统计学3学分、经济法2学分、管理会计(双语)2学分、财务管理3学分

3. 2016级会计辅修专业课程开设如下:

  微积分4学分、宏观经济学3学分、管理学3学分、中级财务会计4学分

4.选课时间、地点

明水校区:1220日上午9:00—15:30   4105办公室

圣井校区:1222日上午9:00—15:30   敏行楼5215 

燕山校区:1220-21日上午9:00—15:30   逸夫楼415   

舜耕校区:1220-21日上午9:00—15:30   德馨楼401    

注:窗体顶端请所有会计学辅修的同学根据辅修专业的课程安排,对照一专业的教学计划进行选课,免修的同学交免修申请表并核对个人的选课缴费金额确认后签字,未按时间进行确认签字视为自动放弃。选课后学费应足额的存入主修学费缴费卡,以备学校财务处统一扣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