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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我院国庆假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4-11-01 19: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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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各位辅导员老师:
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确保全院学生度过一个安全、和谐、愉快的假期,根据校办〔2014〕8号号通知要求,现将放假期间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0月1日-10月7日(周三至下周二)共7天;10月8日、9月28日(周日)、10月11日(周六)正常上班。
二、放假前要认真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各辅导员要切实做好假期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放假前,要对学生进行一次法纪教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9月30日前对学生宿舍安全工作(包括贵重物品、易燃、易爆、违章电器等)做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卫生大检查,切实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杜绝安全事故隐患。
三、严格交通安全,注意饮食卫生
提醒学生外出时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乘座车、船等交通工具时,严禁携带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注意安全;要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擅作主张,以免引发矛盾;假期期间,注意饮食卫生,严禁酗酒滋事;不得组织集体外出旅游,以防发生意外。
四、假期学生离开学校要向辅导员履行请假手续
各位辅导员要做好假期期间学生离校回家学生的登记工作,确保与每个学生保持联系,掌握情况;要严格落实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发生意外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学院分管副书记汇报。
五、认真做好假期期间的值班工作
各位辅导员 “国庆节”期间,保证通讯畅通,重要情况立即报告,其他情况及时处理,确保安全。
六、切实做好假期在校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放假前要组织班级的学生干部开展安全大检查,坚决杜绝和消除危害学生人身、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安全隐患。放假期间,要设置宿舍临时负责人,要教育留校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热水器、电饭锅、电热杯、电炉、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自炊;不在宿舍点蜡烛;严禁使用酒精炉;严禁留宿外来人员;离开宿舍时要及时将充电器、总开关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灯灭,不留隐患。
七、假期结束后要及时做好学生的返校工作
返校时间:10月7日晚18:00前。10月8日正式上课,因故不到者,必须由家长提前向辅导员说明情况,并履行请假手续。10月8日上午9点进行学院返校情况汇总,请辅导员及时掌握情况。
会计学院党委
201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