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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会计学院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11-04 17: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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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在职人员,经审核后免试入学。大专毕业生可以报名学习,但只能颁发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不能申请硕士学位。具有本科学位证书的,可以在通过全国统考和论文答辩后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二、报名时间、手续及收费标准

1.报名及咨询时间:每周三上午9:00—11:00(其它时间不予受理),若有不明问题急需咨询请发至邮箱xingnn@126.com,有关人员会尽快回复。

2.报名手续: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同等学历水平的证明、3张近期正面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研究生课程班学员登记表(可到报名处领取)到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逸夫教学楼310办公室报名。

3.收费标准:学制两年,共9500元。其中学费共9000元,教材费400元,报名费100元。



三、授课方式

选用最新教材,聘请知名专家教授于周六、周日面授。

授课时间:平均每月两个周末,具体每期课程表详见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通知公告栏。

授课地点: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

开设课程:大学英语、科学社会主义、专业基础课、西方经济学、审计学、会计研究方法、资本市场专题研究、中级会计学、成本与管理会计研究、会计理论研究、市场营销、企业战略管理、财务管理、管理学原理。其中,英语、市场营销、企业战略管理、财务管理、管理学原理为全国统考课程,市场营销、企业战略管理、财务管理、管理学原理四门为管理学综合课,统考时为一份试卷,每科占25分,共100分。



四、颁发证书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共开设十二门专业课,全部课程成绩均合格者,颁发《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通过全国统考并通过论文答辩的可申请硕士学位。注:全国统一考试必须在学士学位满3年整后申请考试,否则不予审核通过。每人有六次考试机会,学员务必于第一次参加考试后的连续六年内通过考试,否则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五、学位申请与授予

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2)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六年内完成我院组织的全部课程,并通过英语及管理学综合课的全国统一考试。

2.申请人应在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及全国统考后办理学位论文课题开题的有关手续,交纳答辩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批准可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六、报名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逸夫教学楼3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1793517 联系人:邢老师



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