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第一届会计知识大赛
赛事指南
总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培养质量,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应用型本科建设项目,督促在校本科生加强财会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学习,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提升学生专业综合素质,会计学院决定举办第一届本科生会计知识大赛。
本次大赛由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主办,厦门网中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竞赛面向会计学院大二及以上在读本科生,分组进行。竞赛以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为主,分为专业知识测试和财务决策实践两个模块,最后竞赛将评出个人奖、班级集体奖和团队奖各若干,具体见赛事详细说明。
大赛组委会
2017年5月
竞赛赛事安排
决赛日期: 2017年6月8日-11日
决赛地点:燕山校区、明水校区
比赛形式:初赛、复赛均采用线上模式
比赛内容:初赛:大二组: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大三组:大二组内容及财务管理、管理会计
复赛:财务决策实践
参赛形式
所有会计学院大二及以上同学均可参赛,报名应以团队名义报名,每队5名队员,设队长1名,允许跨班组队,但必须全队都是会计学院在读本科生。竞赛分为大二组和大三组,大二组要求为2015级各专业学生,大三组要求为2014级各专业学生,两组各自独立竞赛。
竞赛规则
竞赛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初赛为理论测试,第二个阶段复赛为财务决策实践。理论测试为在线考试,参赛队员登录指定网站答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交卷即可。财务决策实践为在线比赛,参赛队伍登录财务决策系统参加决策比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即可。
竞赛实行积分规则,个人、班级和团队分别积分,具体积分规则如下:
个人积分:个人参加理论测试的最终成绩计入个人积分,考试成绩每1分计1个积分;个人随同团队参加财务决策实践成绩计入个人积分,财务决策实践团队得分每1分计入个人积分1个积分。竞赛结束后,每组(大二组和大三组单独排名)个人积分前10名将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班级集体积分:为鼓励班级组织本班同学积极参加比赛,设置班级集体积分,班级积分根据个人积分计算,每班个人积分前30%的同学积分取平均值计入班级积分,每个班级根据本班完赛(初赛复赛全部完成)人数增计班级积分,每有1名同学完赛增计班级完赛积分0.1分。计算实例:某班级有30名同学参加比赛并完赛,计算班级积分时,这30名同学的前9名同学个人积分取平均值计入班级积分,且因30名同学完赛,该班班级完赛积分增计3分(30╳30%=9,遇小数时舍小数,整数加1,如某班级有31名同学参加,31╳30%=9.3,取该班前10名同学积分计算班级积分)。
团队积分:团队积分为初赛积分与复赛积分累计数,团队初赛积分由本队5名队员个人初赛积分相加求和计算,复赛积分根据团队复赛得分计算,每得1分计入团队积分1个积分。
奖项设置
竞赛设置个人奖、班级集体奖和团队奖,大二组和大三组分别评奖。所有奖项均按积分高低排名,个人积分相同者以初赛考试成绩较高者排名靠前,个人积分及初赛考试成绩均相同者以复赛成绩积分较高者排名靠前。班级集体积分相同者,以班级增计的完赛积分较高者排名靠前,班级增计完赛积分也相同者,以班级积分最高的同学个人积分较高者,该班级积分排名靠前。团队积分相同者,以复赛成绩较高者排名靠前,复赛成绩相同者,以初赛团队积分较高者排名靠前,上述成绩、积分均相同者,以团队内积分最高的同学个人积分较高者,该团队积分排名靠前。未尽事宜,由大赛组委会裁定。
个人奖:
一等奖1名,奖金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2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6名,奖金100元,颁发获奖证书;
班级集体奖:
一等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颁发获奖证书;
一等奖3名,颁发获奖证书;
团队奖: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500元,颁发获奖证书;
一等奖3名,奖金300元,颁发获奖证书;
赛事日程安排
日期 |
事项 |
内容 |
备注 |
5月31-6月2日 |
报名 |
填写报名表 |
学生会负责 |
6月3-8日 |
开通财务决策系统模拟比赛 |
各参赛队伍模拟比赛,进行训练 |
各参赛队自行组织 |
6月8日 |
初赛 |
线上考试 |
学生会负责组织 学院联系机房等 |
6月9日 |
公布初赛成绩 |
公布初赛成绩、计算积分 |
学生会负责落实 |
6月10-11日 |
复赛 |
财务决策系统开通比赛模式,关闭训练模式 |
各队组织好队员,学生会负责整体赛事组织 |
6月11日 |
公布复赛成绩 |
根据积分计算结果确定获奖名单,颁奖 |
学院领导参加、学生会组织参赛队伍 |
注意事项
参赛队员必须是会计学院在读本科生,大二及大二以上年级;
参赛队员及团队需自备电脑设备,确保网络畅通,如利用学校机房,请遵守机房管理规则;
参赛队员竞赛期间如有技术及专业问题可进行咨询,加入QQ群:610622501进行咨询;
参赛队员需恪守诚信为本的会计职业道德,在竞赛中公平竞争,杜绝出现舞弊违规行为。
申诉与仲裁
本次大赛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违反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选手或者选手代表可在比赛结束后3天之内向组委会提出书面申诉。大赛组委会仲裁委员会在接到申诉后的1日内组织讨论,并及时反馈结果。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人:韩跃
联系电话:13953139340
学生会联系人:张一然
联系电话:1786292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