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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第三届“榜样的力量”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2019-03-06 10: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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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引导学生充实自我学习生活、丰富精神世界,发挥榜样力量的引领作用,加强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能力,又恰逢五四运动一百周年,建国七十周年之际,我校会计学院团委、会计学院学生会举办会计学院第三届“榜样的力量”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于34日起,报名时间截止于3月9日晚18:00面向同学们征集身边的榜样人物,希望同学们积极参加。本次活动采用个人自荐、班级推荐、老师推荐和同学推荐的方式。参与者需提交个人信息、推荐表和相关材料,将信息整理并发送至邮箱kuaijizhidian@163.com.

活动具体事宜如下,报名表请点击附件获取。

评选类别及标准

1.宣传人物

积极参加组织学院宣传工作,在对内对外的宣传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及时有效地向校内校外人员传达学校新闻,提供高质量稿件与图片视频作品,弘扬学校正能量。

2. 学团工作模范人物

任职学生干部,认真负责,具有良好的工作组织能力,热心服务于广大同学,公平公正,恪尽职守,在学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良好亲和力与较高的号召力。

3.博学人物

勤奋刻苦,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学习和实践能力,在大学学习生活中能够起到标杆作用。

4.孝心人物

面对年迈丧失劳动能力的父母,面对身患重疾或身体残疾的父母,没有向生活的磨难低头,勇敢面对挑战,悉心照顾父母,勤工俭学,为父母筹集医药费用,始终对父母不离不弃。

5.校友敬业人物

从我校毕业走上工作岗位,立足于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在工作中取得不凡成就,对社会做出一定贡献。

6.实践创新人物

积极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数学建模比赛、电子设计竞赛、三千计划等大学生学术创新实践活动,在实践创新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啊,展现当代大学生勇于实践、敢于创新的良好风貌,在学生群体中起到榜样作用。

7.团员标兵人物

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8.文体人物

具有较高的艺术体育修养和水准,能够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文学艺术与体育活动,取得优异成绩,为集体赢得荣誉。

9.党员先锋人物

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入党员分子、预备党员或优秀党员,有独特的人格魅力和精神品质,锐意创新、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各项学生活动、关爱困难群体、学校发展与学生生活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获得广大同学的认同感。

10.年度人物集体奖

曾经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三优班级、红旗团支部的集体、在某一个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学生组织、社团、宿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