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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学生管理“零报告”制度
2019-10-23 13: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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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学院学生人数多、班级多、学生管理难度大的实际情况,本着安全第一、服务学生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报告内容
凡出现22:30前无故未按时返回宿舍、突发或紧急情况,均需报告。
二、报告要求
1.学院班级、学生会、社团学生干部及普通同学,发现异常情况或突发事件,均有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的义务。
2.各宿舍、班级每天进行排查:
A.对私自外出、夜不归宿查明去向的,第二天9:00前向辅导员报告;
B.对不知去向又无法取得联系的,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辅导员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根据情况向副书记报告,副书记根据情况向党委书记汇报。
三、报告流程
四、工作制度
1.建档制度:辅导员要密切关注不按时归宿学生,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对确实存在问题的学生应逐一建档,并及时与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沟通,加强帮扶和引导,每月将建档及谈话情况汇总报给副书记。
2.责任追究制度:因信息报告不及时、迟报、甚至漏报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将视情况按报告流程的各个环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或处理。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