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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级会计学辅修招生工作通知
2021-10-08 09:29:05
浏览:1841

根据《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教学函〔201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1年度辅修专业教育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限额

序号

专业(方向)名称

招生学院

招生限额

1

会计学

会计学院

300

注:1.每个学生限报一个专业(方向)。

二、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一)招生对象
  2020级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
  (二)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
  2.第一学年的实修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
  3.身心健康,学有余力;
  4.参加国际、国内校际访学的学生,访学时间须在一年以内(含一年)。
三、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学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于10月12日00:00至10月19日00:00通过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报名,具体操作如下:
  山东财经大学教务处校主页-〉强智教务管理系统-〉辅修管理页面中选择申请的专业,点击报名。
四、教学管理
  1.培养方案: 会计学院负责制定辅修专业(方向)的培养方案,并负责向学生解释。
  2.修业年限:辅修专业应在学校规定的弹性学习时间内(3-5年)完成。招生学院负责安排教学任务,开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双休日和寒暑假。
  3.成绩考核与管理
  (1)辅修专业课程的考试管理须按照同名主修专业课程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不及格者,不能获得相应学分,应补考或重修。
  (2)学生的辅修专业成绩管理办法参照《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执行。
  (3)考核成绩记入《辅修专业学习成绩登记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由招生学院存档,一份由学生所在学院存档)以及《辅修专业学生学习成绩卡》(此卡一式两份,一份归入学生本人档案,一份由学生所在学院存入学校档案馆)。
  (4)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若学生在主修专业必修课中已修读内容、要求及难度相同或更高的同类课程,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本人提出申请,经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可予免修,承认其成绩和学分,并报教务处备案。
  4.参加国际、国内校际访学的学生,若访学时间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学校保留其辅修专业教育的资格,学生返校后需按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补修未修的课程;若访学时间超过一年,学校则取消其辅修专业教育的资格。
  五、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审核
  (一)毕业资格审核
  经审核,凡在修读年限内完成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的学生,学校为其颁发并注册主修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证书上只显示主修专业,辅修专业不显示)的同时,另颁发辅修专业证书(辅修专业证书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印制)。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二)学位资格审核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符合以下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位,
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1.在修读年限内取得主修专业的学位;
  2.符合辅修专业的毕业资格;
  3.辅修专业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
  4.主修与辅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
  六、收费办法
  辅修专业按学分制收费管理,收费标准与主修专业相同。除学校在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办法中明确认定的免修学分外,其余学分均属收费范围。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交费、注册手续。辅修专业学费一律通过财务处由银行代扣代缴。逾期不交费注册者,作自动退出处理。


                    会计学院简介


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成立于2011年11月,是由原山东经济学院会计学院和山东财政学院会计学院整合组建而成。目前有本科、硕士、博士三个办学层次,其中:本科有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和资产评估4个专业;硕士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学硕有会计学、财务管理和审计学,专硕有会计、审计和资产评估;博士有会计理论与方法、财务管理和审计理论与方法三个研究方向。为推动会计教育转型发展,会计学专业从2019级开始新设“智能会计”方向。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19、2020),资产评估专业获批山东省一流本科专业(2020),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位列B+(2018),是山东省一流学科建设点(2018)、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建设点(2020)。会计学科被教育部、省政府和省教育厅先后评定为省级重点学科(1991)、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999)、省级强化建设重点学科(2002)、省级品牌专业(2006)、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007)、“泰山学者”设岗学科(2008)和省级特色重点学科(2010)、教育部首批“本科教学工程”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013);财务管理是国内首批设立的本科专业,是省级特色专业(2009)。会计学院拥有会计学(2006)、财务管理(2012)两个省级教学团队;拥有国家级应用型会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007)、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09)、“互联网+会计发展协同创新中心”(2017)和“行为会计高校实验室”(2017)。会计学院现有教职工140人,其中专任教师120人,其中教授33人、副教授62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83人,海外留学访学背景教师达45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山东省教学名师2人、山东社会名家1人、博士生导师10人。

附件培养方案1

附件2学位管理办法

附件3报名流程

 21辅修会计学培养方案.docx

 国务院学位管理办法.doc

 报名流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