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会计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开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4〕20号)、《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会计学院成立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并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学院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学院纪检委员全程监督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一志愿工作安排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3月30日(周六)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燕山校区
提醒:可以携带不具有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各专业面试时间如下安排,正式开始前60分钟到候考室(燕山校区逸夫楼Y301、Y320)签到抽签等候。
1.会计(非全日制)硕士:2024年3月30日(周六)下午14:00开始
2.会计(全日制)硕士:2024年3月31日(周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4:00开始
3.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硕士:2024年4月1日(周一)上午8:30开始
4.审计硕士:2024年4月1日(周一)下午14:00开始
(三)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时间
加试科目:财务管理、审计学
时间:2024年3月30日(周六)下午
14:00-15:30(科目一);15:40-17:10(科目二)
地点另行通知。
(四)心理测试方式和时间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反映心理健康状况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指定功能模块完成。考生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参考。不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
三、面试方式和评分标准(含英语打分方法)
(一)一志愿综合面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二)面试考查内容包含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英语口试与听力(英语听力不再单独组织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含英语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科学精神等综合素养。
(三)面试满分100分。
(四)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
(五)面试时长原则上每位考生为15分钟。
四、调剂工作安排
(一)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应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英语、数学的专业可由高向低调剂,不能逆向调剂,例如初试统考英语一专业可向统考英语二专业调剂,反之不能调剂。
5.初试成绩要同时符合一志愿和调入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总分)。
6.符合学院其他有关要求(见会计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一览表)。
会计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一览表
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
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
初试科目要求 |
其他 |
1202Z1 财务管理 |
1202 工商管理 |
1.第二单元考试科目为:201英语(一) 2.第三单元考试科目为: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或303数学(三) |
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为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
1202Z2 审计学 |
|||
125300会计硕士(专业学位)(非全日制) |
1253 会计 1257 审计 |
第二单元考试科目为:204英语(二) |
(二)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开通时间以我校正式开启调剂服务功能时间为准,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根据前期调剂情况,确定后续是否再次开通。
2.会计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筛选,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系统进行确认。
3.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系统进行确认。
4.所有拟录取调剂考生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调剂拟录取手续。
(三)调剂复试方式和时间
财务管理学硕和审计学学硕调剂志愿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会计专硕(非全日制)调剂志愿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平台进行,考生须全程严格遵守《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网络复试考生要求及行为规范》,全过程将被监控并录音录像。心理测试通过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指定功能模块完成。
调剂复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请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学院网站(可提前进入预调剂QQ群130351487)。
五、复议制度
对复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复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邮箱:kuaijiyanjiusheng@163.com,电话:0531-81793500。
六、综合成绩核算方式
(一)一志愿考生
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会计专硕(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审计专硕: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60% +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2.其它各专业: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二)调剂考生
调剂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会计专硕(非全日制):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 +复试成绩×50%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2.其它各专业: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
(三)加分考生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总成绩加分后再按上述标准计算综合成绩。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四)合格线
1.笔试成绩合格线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本学科专业“初试成绩单科国家线”(同比例),低于合格线者不予排序录取。
2.面试成绩合格线
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排序录取。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合格线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考试成绩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排序录取。
(五)综合成绩排序标准
1.所有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在本专业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其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会计专硕分别排序。
2.优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3.一志愿合格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英语成绩高低排序;初试统考英语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高低排序。
4.调剂考生在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时,按复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面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第二单元考试成绩高低排序。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合格考生按专业单独排序,按分配指标依次录取。
七、说明
本方案未说明的其他事项,严格按照《山东财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