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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级会计学辅修第二专业招生报名通知
2024-10-09 08: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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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级会计学辅修第二专业招生报名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 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教学管理的通知》(鲁教高函〔2018〕5 号)、《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办法》(政教〔2024〕13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4年度辅修专业教育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限额

1.招生人数:会计专业限招200人。

2.招生班次:会计学辅修常规班(A班)、会计学辅修(ACCA方向)班(B班)

人才培养方案:https://account.sdufe.edu.cn/info/1235/7009.htm

ACCA方向招生报名信息:https://account.sdufe.edu.cn/info/1235/6924.htm

3.招生对象:

面向2023级具有学校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

4.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和受处分记录;

(2)无欠缴学费情况;

(3)身心健康,主修专业学有余力。

二、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学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于10月9日00:00至10月15日00:00通过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报名。


三、学院教学管理

1.修业年限:辅修专业应在学校规定的弹性学习时间内(3-5年)完成,但不得超过主修专业实际修读年限。招生学院负责安排教学任务,开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双休日和寒暑假。

2.成绩考核与管理

(1)辅修专业课程的考试管理须按照同名主修专业课程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不及格者,不能获得相应学分,应补考或重修。

(2)学生的辅修专业成绩管理办法参照《山东财经大学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执行。

(3)考核成绩记入《辅修专业学习成绩登记表》(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由招生学院存档,一份由学生所在学院存档)以及《辅修专业学生学习成绩卡》(此卡一式两份,一份归入学生本人档案,一份由学生所在学院存入学校档案馆)。

(4)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若学生在主修专业必修课中已修读内容、要求及难度相同或更高的同类课程,成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本人提出申请,经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可予免修,承认其成绩和学分,并报教务处备案。

3.参加国际、国内校际访学的学生,若访学时间在一年以内(含一年),学校保留其辅修专业教育的资格,学生返校后需按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补修未修的课程;若访学时间超过一年,学校则取消其辅修专业教育的资格。

四、毕业资格与学位资格审核

(一)毕业资格审核

经审核,凡在修读年限内完成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培养方案的学生,学校为其颁发并注册主修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证书上只显示主修专业,辅修专业不显示)的同时,另颁发辅修专业证书,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不单独作为学历证书使用。

(二)学位资格审核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符合以下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位,辅修学士学位在主修学士学位证书中予以注明,不单独发放学位证书。

1.在学习年限内取得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

2.符合辅修专业的毕业资格;

3.辅修专业的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

4.主修与辅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

五、收费办法

辅修专业按学分制收费管理,收费标准与主修专业相同。除学校在辅修专业教育管理办法中明确认定的免修学分外,其余学分均属收费范围。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须按学期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缴费、注册手续。辅修专业学费通过学校统一缴费平台由学生自主缴纳,逾期不缴费注册者,作自动退出处理。

六、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88525940(A班)   88525288(B班)

咨询QQ群:790343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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