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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联系家长制度
2020-07-16 14:2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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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构建学院、辅导员和家长三位一体的育人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根据工作需要,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原则联系家长。
二、主要内容:
1.学生一学期有两门课程不及格或累计达到五门课程不及格的;
2.学生在考试中有作弊等行为的;
3.学生一学年所获奖励和资助超过 5000元的;
4.学生因迷恋上网或者其他原因经常逃课的;
5.学生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理的;
6.学生出现身体健康或心理问题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
7.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校无法取得联系超过6个小时的;
8.学生出现欠缴学费情况的;
9. 学生因学习成绩未达到毕业要求需延长学制的;
10.学生家庭出现突发事件或变故的;
11.学生成长过程中出现其他需要与家长沟通情况的。
三、方法措施:
1.健全学生家长联系方式信息表,方便利用电话、微信、QQ等方式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
2.利用学期初或学期末家长来校接送学生的机会,提前预告学生家长进行恳谈或座谈;
3.通过假期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
4.学生家长来访、来电、来信等,要认真接待、及时回复。
四、具体要求:
学院党委负责指导联系家长工作,带班辅导员具体抓好落实。
1.及时掌握学生动态情况,对学生家长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意见进行归纳统计,调整、改进工作思路,提高工作实效;
2.对学生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办法,取得学生家长的支持,共同解决学生成长成才中存在的问题;
3.建立联系家长工作档案,对联系家长情况如实记录,妥善保存。
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党委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