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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会计学辅修2016-2017-1学期选课与缴费的通知
2016-09-18 10: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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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免修规定

根据学校的辅修文件:辅修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若学生在主修专业必修课中已修读内容、要求及难度相同或更高的同类课程,成绩在70分以上(含70分),本人提出申请,经开设辅修专业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可予免修,承认其成绩和学分。

2.本学期开设课程

根据2016级培养计划,2016-2017-1学期开设微积分I、微观经济学、税法和基础会计4门课,计12学分,100/学分。选课后学费应足额的存入主修学费缴费卡,以备学校财务处统一扣款。

3.选课时间、地点

明水校区:920日上午9:00—15:30   4105办公室

圣井校区:921日上午9:00—15:30   敏行楼5215 

燕山校区:920日上午9:00—15:30   逸夫楼415   

舜耕校区:920日上午9:00—15:30   德馨楼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