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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关于开展“树师德,正师风”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
2021-12-14 1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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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引导广大教职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按照学校《关于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在全院开展“树师德,正师风”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

一、落实警示教育工作

各系(室)要结合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组织教师通过多种形式,结合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引导全体教职工引以为戒;认真学习由党委教师工作部印发的《山东财经大学师德师风学习手册》。要求每一位教师认真对照《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教师〔2018〕17号),进行自警自省。

二、排查风险隐患

各系(室)在加强师德师风警示教育的同时,进一步健全师德违规信息查处、上报、台账、通报等工作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定期对各类教师与岗位易出现师德违规问题的风险点进行系统梳理与重点排查,引导广大教职工对照典型案例反映出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严明师德师风行为底线,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师德失范行为发生。

各系(室)要始终保持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的坚决态度,敢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于有苗头、有倾向的问题要坚决予以遏制、防患于未然;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置、不留遗患;对于已经查处的问题要按规定进行通报、上报,做好警示教育,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在加强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有关工作的同时,要对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系统总结,补齐短板、清理问题、排除隐患,不断完善符合部门发展实际、具有部门特色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系。

各系(室)要将警示教育活动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切实增强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不断涵养高尚师德,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请各系(室)将师德师风警示教育活动排查出的问题于12月16日前报送给学院党委专职组织员。



会计学院党委

                          202112月